中新網3月19日電 據武漢市公安局官方微博消息,根據公安機關人民警察相關紀律規定,經武漢市公安局研究,對李文亮醫生被訓誡一案兩名相關責任人分別給予行政記過處分、行政警告處分。
武昌區公安分局中南路街中南路派出所副所長楊力,安排民警對李文亮訓誡,適用法律錯誤,存在執法過錯,對民警執法工作監督管理不力,工作失職,給予其行政記過處分;
武昌區公安分局中南路街中南路派出所民警胡桂芳,執法程序不規范,違規出具訓誡書,給予其行政警告處分。
本文轉載自中國新聞網,內容均來自于互聯網,不代表本站觀點,內容版權歸屬原作者及站點所有,如有對您造成影響,請及時聯系我們予以刪除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