生態環境部今日召開例行新聞發布會,生態環境部法規與標準司司長別濤在發布會上介紹,生態環境損害賠償制度改革啟動以來,國家層面統籌推進力度不斷加大。截至目前,全國共辦理賠償案件945件,涉及賠償金額超過29億元,地方相關工作機制基本形成,技術方法持續完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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別濤表示,生態環境損害賠償制度主要有五個方面的進展。
一是國家層面統籌推進的力度在不斷加大。二是立法取得新進展。三是各地案例實踐不斷豐富。據統計,全國共辦理生態環境損害賠償案件945件,涉及到的賠付金額超過29億。四是地方的相關工作機制基本形成。五是生態環境賠償所需要的技術規范在持續完善。
對于存在的問題,別濤指出,一是各個地方改革進展很不平衡,有13個省份的辦案總數超過20件,案件數占比80%,還有一半以上省份案件數占比不到20%,其中還有極少數的省份是在個位數上徘徊。二是生態環境損害賠償鑒定評估體系不夠完善。三是多數地方專業人員力量不足。
下一步將重點做好四方面工作。一是加強調度和督導力度,特別是對進展緩慢的地方要推動地方、落實中央的改革要求。二是會同有關部門,加快配套制度的建設。三是加強生態環境損害建立評估的技術方法體系的建設,填補空白。四是開展能力建設和行業管理。五是大力推動各地的重點案件的辦理和交流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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